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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才治理现代化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石

2019-12-09 光明日报

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动能,是国家治理体系中需要优先关注的重点领域。我们需要进一步把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深入推进,在更高层次上形成一套更加成熟、定型、完善、巩固的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是其中之一。

  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动能,是国家治理体系中需要优先关注的重点领域。我们需要进一步把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深入推进,在更高层次上形成一套更加成熟、定型、完善、巩固的制度体系,在更大范围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宽松有序的制度环境,最大限度激发释放人才活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上来。

  1、发挥好党管人才政治优势

  从制度和政策角度来说,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一直在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人才优先发展的格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的世情国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如何围绕“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这个新方向,把人才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不断创新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成为当前我们必须破解的时代课题。

  相对于人才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是一个更高的要求。过去,人才优先发展,强调的是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更多是在资源配置的环节向人才倾斜。而“人才引领发展”强调的是人才如何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的引领地位和作用,将是未来30年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因素。这就对我们的人才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实现人才引领发展,最大的挑战是人才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问题。人才工作必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同频共振,这就要求人才工作者对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有着深入的理解,要对创新驱动发展、科教兴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一带一路”等工作在融合发展中实现引领,在引领发展中更好融合。

  实施人才引领发展,要求我们在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上有所创新,要把党管人才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人才引领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势,把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治理的优势。这两方面的优势转换,需要既强调党对人才事业的全面领导,又要发挥社会和市场的机制作用,在党管人才和市场规律二者统一点上探寻新的落脚点与着力点。

  2、注重以需求为导向的动态治理和柔性治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这个定位是着眼于未来30年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战略安排,也就是强调这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不是朝夕之功。

  要更加注重以需求为导向的动态治理。人才发展治理是一个不断适应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持续储备更新优秀人才的过程,只有通过有效的动态治理机制才能持续不断地保持和提升人才竞争优势。要紧密结合各地发展实际,坚持以用为本,精准引进急缺人才,按需培养创新人才,适时调整人才政策,结合各地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保持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融合,形成人才治理的新机制。

  同时,要更加注重营造开放包容环境的柔性治理。为什么全球人才竞争会如此激烈?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人才跨国流动对全球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人才供给的质量已经是决定全球化价值链提升的关键因素。目前,全球的国际移民已由2000年的1.5亿人增长到2016年的2.35亿人,到2050年国际移民的总数将达到4.05亿人,其中技术移民约占70%,是人才流动主体。他们的流动决定着技术、资本、管理的集聚水平,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也就意味着集聚和留住了能够突破现有发展模式、提供未来发展动力的潜在的资源,对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还要看到,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未来的人才流动将不可避免以柔性流动为主要形式,更多的是基于网络的或者虚拟技术的智慧、才能的流动,而不是人才自身的流动。人才柔性流动需要建立柔性治理机制,关键是营造出更加开放包容的制度环境,提升国家或地区人才政策开放度和人才治理包容度。

  3、积极探索党的全面领导下的协同治理机制

  国际经验表明,衡量人才治理体制的优劣,取决于治理结构中的三个变量关系,一是市场的开放度与自由度,二是政策的受益度与公平度,三是政府的监管适度和服务效度。只有平衡好这三个关系,创造出协同治理的责任共同体,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出来。

  要更加注重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的协同治理,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力量,都需要围绕着人才引领发展的目标,积极探索协同治理机制,有序地发挥各自作用。

  对于人才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团结引领服务”的工作方针,在“活”字上求突破,敢于破除人才流动、创新创业的障碍,善于把人才评价权、使用权和成果转化权“放”给创新主体,全面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

  要大力推进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改革,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努力提升政治吸纳人才的能力和专业服务的能力,尤其是要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政策执行能力上,增强利用大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使大数据在人才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作为市场主体要不断增强人才意识,克服“见物不见人”“一亩三分地”的短视观念,推动人力资本的多元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企业家是推动创新的重要动力,是创新的组织者、推动者。要发挥和保护好企业家发现培养凝聚人才的创造性和主动性,造就一大批现代伯乐式企业家。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应该在实践中扎实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人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更坚实的人才基石。

  (作者:吴江,系中国人事科学院原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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