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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第四轮学科评估总结与反思

《北京教育》杂志 2019-06-12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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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顾学科评估的历史和现状、总结各方对学科评估看法的基础上,文章较为系统地介绍了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的表现,并通过与兄弟院校评估结果的对比,总结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在新时代、新环境下面临的发展机遇与...

  摘 要:在回顾学科评估的历史和现状、总结各方对学科评估看法的基础上,文章较为系统地介绍了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的表现,并通过与兄弟院校评估结果的对比,总结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在新时代、新环境下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关键词:人文社会科学;第四轮学科评估;学科建设

  第四轮学科评估基本信息

  学科评估,是指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的整体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以一定方式公布,并向参评单位反馈结果及分析报告[1]。学科评估产生于21世纪初。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规模快速扩展,教育经费逐渐增加,利益相关方也日益增多,自2002年至今已完成四轮,学科评估的参评单位越来越多,覆盖面越来越广,影响也越来越大。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一方面,国内外教育评估排名机构已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教育发展产生了导向性影响,社会呼唤负责任的、“靠谱”的全国性教育水平评估;另一方面,教育“十三五”规划、“双一流”建设秉持的学科建设与评价的新理念,对大学学科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基于上述时代背景,我国亟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国际水平”的学科评估品牌,既能反映我国国情,又能赢得国际声誉。第四轮学科评估根据严格程序进行评估和结果统计,以确保“严谨规范、公开透明”。一是信息采集,通过“公共数据采集”和“单位材料报送”两个环节完成。二是信息核实与公示。三是主观评价,包括问卷调查、专家评议和声誉调查三部分,共有13,000多名同行专家、约23万名学生和15万名用人单位联系人参与。四是权重确定,采用专家法和德尔斐法相结合的方法。五是结果产生,按照“线性规划法”计算得出各末级指标得分,再根据指标权重加权得出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和整体水平得分。六是结果公布,将“学科整体水平得分”位次百分位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并首次为参评高校提供“学科优秀率”(即A类学科占全校博士硕士授权学科数的比例),以帮助学校发现学科布局问题。七是咨询服务,通过学科评估建立了我国目前最精准、最完备的学科大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可以提供多元化的学科分析研究报告。

  学科评估相关研究回顾

  每一轮学科评估历来都会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就国内的研究者而言,其关注点主要有以下五方面:一是学科的特性能否以及怎样才能得到科学合理的评估;二是应该强调社会评估和社会监督,与此同时,要加强高等教育机构的自我评估;三是如何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以形成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避免逆向选择、共谋、选票交换等问题;四是是否应该基于投入产出比来建立学科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及如何有效测量;五是是否应该引入科学的计量法来考察机构或个人的科研产出质量与水平。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点则在于:一是如何更好地利用评估结果,实现以评促建;二是如何更有效地评估科学研究;三是如何更好地体现国际化办学及国际化评估;四是如何更好地评估专家团队;五是是否需要强调对绩效的考核;六是如何确定合理的评估周期;七是如何设置合理的材料报送规则。[2]

  总体而言,学科评估收获了各方的广泛赞同。袁本涛、李锋亮(2016年)对学科评估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问卷调研结果表明:大多数被调查对象认可第三轮学科评估的结果和一级指标的设置,并且希望学科评估制度化。[3]王立生(2016年)等人也指出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获得了政府部门、参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学科评估品牌的国内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逐步提升。[4]

  当然,学界对于学科评估也有质疑的声音。陈学飞(2016年)等人认为,第四轮学科评估实施过程中至少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估的初衷与实际效果存在偏差,高校把附加的利益看得太重而产生“恐慌”应对现象;二是评估所秉持的价值立场不够明确,有些表述或过于宏大笼统、或语焉不详;三是评估实施主体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有待商榷,作为教育部下属单位的学位中心不具备第三方独立性;四是在活动组织中行政化思维依然占主导,依然沿袭“短、平、快”的政治动员方式;五是加剧了高校内部的无序竞争和生态失衡,一些高校以拆并非重点学科为代价确保重点学科的权威地位;六是学科评估标准“窄化”和“固化”,用某一门或一类学科的评估理念和技术方法评估所有的学科;七是评估结果绝对化,依靠显性指标和定量结果来量化学科间的绝对差距,不够科学合理;八是评估功效绝对化,评估行为可以实现督促监管,不能直接提升质量;九是现有学术刊物的认定方法及相关评估技术需要改进。[5]

  为此,现有文献从不同的视角对“中国式学科评估的出路”进行了探讨。陈学飞(2016年)等人指出,学科评估应尊重丛林生态,培育自主生态,坚持“二八分治”,理性把握边界,适度合理调控,具体措施包括培育第三方学科评估机构、建构科学的学科评估体系、摒弃以论文论英雄的价值取向、针对不同学科制定不同的评估标准、建立公共数据库、谨慎使用评估结果等。[6]蒋林浩(2014年)等人对美国、英国、中国三国的学科评估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我国的一级学科评估过程应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公开化,评估方法、评估指标、评估内容和评估结果应用都应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吸取其历史教训。[7]谢菊、叶绍梁(2005年)认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具有人文性、历史性和丰富的个性等鲜明的特征,文科学科评估的指标体系必须符合这些重要特征所蕴涵的本质要求。此外,实际运用时还要贯彻价值性判定和客观性判定相结合、历史底蕴和学术创新相结合、社会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和原则。[8]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分析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采用“分档”方式呈现,按照“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教育部学位中心公布了学科评估排名前20位高校的A类学科数。其中,北京大学A+学科数21个,A和A+学科数共计32个,位居国内高校第一位;全部A类学科数35个,位居国内高校第三位。

  具体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北京大学共有10个一级学科在本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6个学科被评为A,1个学科被评为A-,4个学科被评为B或C。其中,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世界史、艺术学理论、应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10个一级学科在两次评估中均被评为A+;法学和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在两次评估中均被评为A;教育学在两次评估中均被评为A-;中国史、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4个一级学科在第四轮评估中略有退步,公共管理学科的评估等级则有所提升。

  从第三轮学科评估到第四轮学科评估,北京大学人文社科A类学科数减少1个(18→17),其中A+学科数减少3个(13→10),A学科数增加4个(2→6),A-学科数减少1个(3→2)。就人文学科而言,A类学科数持平(7→7),其中A+学科数减少1个(7→6),A学科数增加1个(0→1);就社会科学学科而言,A类学科数减少1个(11→10),其中A+学科数减少2个(6→4),A学科数增加3个(2→5),A-学科数减少2个(3→1)。

  从第三轮学科评估到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科A类学科数持平(13→13),其中A+学科数减少3个(11→8),A学科数增加1个(1→2),A-学科数增加2个(1→3)。就人文学科而言,A类学科数增加1个(2→3),其中A+学科数减少1个(1→0),A学科数持平(1→1),A-学科数增加2个(0→2);就社会科学学科而言,A类学科数减少1个(11→10),其中A+学科数减少2个(10→8),A学科数增加1个(0→1),A-学科数持平(1→1)。

  从第三轮学科评估到第四轮学科评估,清华大学人文社科A类学科数增加1个(12→13),其中A+学科数持平(5→5),A学科数减少2个(3→1),A-学科数增加3个(4→7)。就人文学科而言,A类学科数持平(4→4),其中A+学科数持平(1→1),A学科数减少1个(1→0),A-学科数增加1个(2→3);就社会科学学科而言,A类学科数增加1个(8→9),其中A+学科数持平(4→4),A学科数减少1个(2→1),A-学科数增加2个(2→4)。图1展示了11所高校从第三轮到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数的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A+学科数优势有所削弱,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浙江大学的人文社科A类学科数有所增长。

图1 部分高校人文社科A类学科数变化情况

  单就人文学科来看,各高校的A类学科数在两轮评估中基本保持稳定,中国人民大学的A类学科数有所增长。社会科学方面,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A类学科数在第四轮评估中略有减少,除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外,其他高校社会科学A类学科数普遍持平或有所增长,表明近年来各高校的社会科学发展迅速。

  总结与反思

  综合近两轮学科评估的结果,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在国内高校中仍具有雄厚的实力和明显的优势,但近年来这种优势地位受到兄弟院校的强劲挑战,主要表现在部分人文学科优势缩小甚至被赶超、部分社会科学学科排名退步、纵向科研项目数量少在评估中存在劣势等。当然,学科评估本身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帮助我们找准定位、诊断问题、寻找对策,最终应回归并服务于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

  北京大学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对学校新时期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强调人文社会科学有独特的评价标准和发展规律,因而有独特的目标和任务,但归根到底是要为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更多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思想和新方案;二是人文学科底蕴深厚、世界领先,要继承发扬本学科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三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不仅要认真研究西方的理论,更根本的是致力于在中国实践中形成中国理论,用中国理论研究、阐释和解决中国问题;四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努力把北京大学建设成为全世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术中心;五是更加重视并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基础学科的支持,继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各个学科之间、文科与理工医农等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作者:刘钊 王周谊,单位: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

  参考文献:

  [1][4]王立生,林梦泉,任超,等.我国学科评估的发展历程和改革探究[J].中国高等教育,2016(21):38-41.

  [2][3]袁本涛,李锋亮.对我国学科评估发展的调查与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16,37(3):28-33.

  [5][6]陈学飞,叶祝弟,王英杰,等.中国式学科评估:问题与出路[J].探索与争鸣,2016(9):59-74.

  [7]蒋林浩,沈文钦,陈洪捷,等.学科评估的方法、指标体系及其政策影响:美英中三国的比较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14,35(11):92-101.

  [8]谢菊,叶绍梁.对文科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思考和建议—对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评估可行性的再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5(4):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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